綜合醫(yī)院蒸氣系統設計要求如下:
1. 醫(yī)院宜設置蒸氣系統。蒸氣可用于消毒供應、食品加工、配餐、洗衣、生活熱水換熱、污洗、空氣加濕等。當消毒供應、空氣加濕采用蒸氣時,應在使用點前的管道上設置過濾除污裝置。
2. 中心(消毒)供應室消耗蒸氣的量宜按2kg/h·床~2.5kg/h·床計算,其他的蒸氣用量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。中心(消毒)供應室蒸氣凝結水宜集中回收處理后,排至城市污水。
3. 蒸氣供應壓力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表1 蒸氣供應壓力
蒸氣供應壓力(MPa) | 使用場所 |
0.3~0.8 | 中心(消毒)供應室、廚房、洗衣房、配餐間、污洗間等 |
0.3 | 空氣加濕等 |
4. 蒸氣、蒸氣凝結水管道及設備應采取保溫措施。有關設備、管道和附件的保溫計算、材料選擇及結構要求,可按現行國家標準《設備及管道絕熱技術通則》GB/T 4272、《設備及管道絕熱設計導則》GB/T 8175和《工業(yè)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GB 50264的有關規(guī)定設計。